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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研究的标准

    来源:柳州市中医医院     |     作者:管理员     |     更新时间:2020-06-09     |     字体:【

    批准研究的标准

    是否批准研究项目的依据

    一、同意(包括不限于)

    研究具有科学和社会价值;

    对预期的试验风险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管理措施;

    受试者的风险相对于预期受益来说是合理的;

    受试者的选择是公平和公正的;

    知情同意书告知信息充分,获取知情同意过程符合规定;

    如有需要,试验方案应有充分的数据与安全监察计划,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

    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和保证数据的保密性;

    涉及弱势群体的研究,具有相应的特殊保护措施。

    二、作必要的修改后同意

    需要做出明确具体的、较小的修改或澄清的研究项目;

    申请人修改后再次送审,可以采用快速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

    三、作必要的修改后重审

    需要补充重要的文件材料,或需要做出重要的修改,或提出原则性的修改意见,修改的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申请人修改后再次送审,需采用会议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

    四、不同意(不限于)

    研究本身是不道德的;

    即使通过修改方案或补充资料信息,也无法满足“同意”研究的标准。

    五、终止或暂停已同意的研究

    研究项目不再满足、或难以确定是否继续满足“同意”研究的标准;

    研究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需要暂停后进行再次评估;

    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研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受试者或其他人风险的非预期重大问题;情节严重或持续的违背方案;申办方或研究者主动终止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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