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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护理员工作职责
一、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辅助完成相应临床照护工作。
二、遵守国家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整理并维持室内环境和床单元的干净、整齐,定时整理用物。
四、负责每日居室通风,布置适宜的病房环境。
五、负责为患者提供日常生活照护。
六、协助护士为生活不能自理或仅能部分自理的患者提供晨晚间照护工作。
七、协助非禁食、禁饮患者就餐、餐后清洁、整理餐具。
八、负责每周定时为患者洗浴、洗头、修剪指(趾)甲。
九、协助护士为卧床患者翻身、叩背、大小便后进行会阴部清洁。
十、协助护士完成痰、尿、便标本留取、送检及取回检查报告。
十一、协助医务人员完成各种检查和手术的准备工作。
十二、协助转科、转院、出院、送检患者整理物品,协助医务人员安全转运患者。
十三、负责出院患者床单的更换。
十四、熟悉患者基本生命体征和常见症状的识别,发现异常及时向医务人员汇报。
十五、经常与患者沟通交流,了解患者生活习惯。
十六、遇有意外及突发事件,及时向医务人员汇报,不可隐瞒。
十七、医疗护理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连接或者拔除输液管路、调节输液速度、更换、拔除引流管等。
(二)操作急救诊疗设施设备。
(三)调节氧气开关,更换或者加减湿化瓶用水。
(四)未经医务人员指导和同意,协助进行鼻饲灌注食物或者药物。
(五)未经医务人员指导和同意,协助进行热敷、冷敷。
(六)未经医务人员指导和同意,为危重、术后或者病情不稳定患者更换床单、改变体位或者下床活动等。
(七)开展其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活动。
(八)质疑和(或)干扰医疗机构各项诊疗活动行为。
(九)擅自翻阅病历或者其他医疗文书。
(十)侵犯患者隐私、身心健康的言语和行为。
(十一)为患者解释病情、治疗方案,推荐药品(商品)。
(十二)在医疗机构从事黄、赌、毒、酗酒等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护理员职业守则
一、遵纪守法,规范行为
具有正确的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了解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权利和责任,确保服务符合行业规范,做到知法、守法。
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热爱自己的岗位,树立职业荣誉感,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以敬畏生命的态度对待工作。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树立全局观念,一切以保护患者利益为前提,同事之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三、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坚持患者至上,给予患者尊重、同情、关怀,时刻关注其服务需求。帮助其减轻病痛,使其得到温馨细致的照护。自觉维护患者隐私,尊重其人格和权利。
四、遵守规程,严谨求实
积极进取,刻苦钻研,努力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与职业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善于发现问题,规范自身的服务行为,确保照护工作的质量。
五、优质服务,诚实守信
举止端庄、和蔼礼貌。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及责任意识,讲信用,讲信誉,信守承诺,忠实于工作职责,以主动、诚实、耐心、细心、爱心的态度完成工作。
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在日常服务中还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仪容仪表
按照标准防护要求,穿好工作服、戴口罩。服装应清洁整齐且型号适宜,领口衣扣齐全,佩戴工作牌,手、指甲清洁无污垢。
二、日常用语
(一)不使用歧视或污秽的语言,应根据患者的年龄、职业而选择不同的称呼,不能用床号直呼患者。
(二)规范文明用语,语言表达清晰、亲切、温和,应根据患者的反应来调整语音和语速,表达服务用意应简洁、通俗、易懂。
(三)将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融入到语言中,应避免将自身的任何不良情绪发泄给患者。
(四)应使用鼓励语言,增强患者自信心。
三、非语言沟通
可通过倾听、面部表情、专业性皮肤接触、目光、手势、体态等形式表示关怀与安慰,让患者感受到亲切、温暖,提高沟通效果。
关于医疗护理员、陪护服务的公告
尊敬的病友及家属:
我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委开展的《医疗护理员试点工作方案》内容,进一部加强住院陪护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维护医疗机构、患者和医疗护理员三方的合法权益。
我司医疗护理员、陪护人员实行社会化服务运营模式,与“柳州市中医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由我司提供医疗护理员、陪护服务。医院内从事医疗护理和陪护服务的人员均经过系统培训、考核合格,执证上岗、并由我司统一着装,统一管理。
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服务类别,服务费用由我司向您或家属收取。服务质量由医院及公司进行监督考核。
如您需要帮助或对提供的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772-2613005、1378848915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广西朋宇组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1日
广西朋宇组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医疗护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级别 |
服务对象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普通三级生活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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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病情稳定,生活能自理的患者 |
1.提供与患者自理能力不足的照护需求相对应的服务内容,所有照护行为均需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或经医务人员同意后进行。 2.协助护士做好病人的生活照顾工作。整理病人的床单元及物品,更换污单、扫床,为病人挂收蚊账,整理床头柜及窗帘,保持床单元干净、整洁。 3.迎接新入院病人,为病人办理饭卡,准备痰盂、便盆、尿壶,主动向病人介绍自己,帮助病人熟悉周围环境。 4.协助护士做好手术病人回病房及过床等生活照顾。 5.医院正常下班后,为急诊病人送各种检查、标本、会诊单及申请单等。 6.协助出院或转科病人整理用物、对活动不便的病人,用轮椅推送至病区或医院门口。 7.帮助病人剪指甲、刮胡子(特殊病种除外)。 8.经常巡视病房,解决病人的生活需求。 9.在病人输液或无人陪同的情况下,协助病人上厕所大小便。 10.适时安抚病人情绪,用真情关心病人。 |
15元/天 |
普通二级生活照护 |
适用于病情稳定,存在或潜在存在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不足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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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三级照护服务基础上,提供与患者自理能力不足的照护需求相对应的服务内容,所有照护行为均需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或经医务人员同意后进行。 2.在护士指导下,协助护士为病人翻身、更换体位。 3.协助病人上卫生间、递送便器、放尿及引流液(必须待护士观察、记录后方可倾倒)。 4.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早晚协助病人打洗漱水,并且及时倾倒洗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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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天 |
普通一级生活照护 |
适用于病情较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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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二级照护服务基础上,提供与患者自理能力不足的照护需求相对应的服务内容,所有照护行为均需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或经医务人员同意后进行。 2.根据患者需求(病情允许)给病人进食、喂水等。 3.协助患者洗漱、整理妆容、上下床移动、穿脱衣服、清洗餐具。 3. 协助患者大小便、更换污单污衣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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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元/天 |
特级生活照护 (一对多) |
适用于病情危重的患者。 |
1.在一级照护服务基础上,提供与患者自理能力不足的照护需求相对应的服务内容,所有照护行为均需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或经医务人员同意后进行。 2.按时按需喂水、喂食,需要时协助评估进食、进水量,并做好记录。 3.协助病人洗脚、擦澡、梳头(根据病情和医嘱在护士指导下进行)保持患者皮肤清洁,协助处理大小便,便后及时清理。 4.协助患者每周洗头一次(病情允许情况下)。 5.更换尿垫、纸尿裤,协助护士做好会阴清洁。 6.协助病人购买日用品(规定在医院范围内)。 7.观察患者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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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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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生活照护 (一对一) |
适用于病情危重的患者或家属有特殊陪护服务要求者。 |
1.在特级照护服务基础上,提供与患者自理能力不足的照护需求相对应的服务内容,所有照护行为均需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或经医务人员同意后进行。 2.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务人员。 3.需要时协助或陪同患者行外出检查。 4.协助患者进行康复功能锻炼。 5.陪伴患者,做好患者心理安抚,与患者及其家属有效沟通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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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元/天 |